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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嘉亮:音樂游擊,空間拓荒

周嘉亮(Ken)是樂隊The Flame成員,他形容自己是一名長期公共空間使用者,每逢周末,他都會拿着擴音器和插電木結他在時代廣場的公共空間表演。Ken在英國利物浦讀大學時開始接觸街頭表演(或稱街頭賣藝)。街頭表演在外國早已被視作日常生活文化一部份,觀眾樂於駐足觀賞表演,按表演質素報以掌聲和金錢作支持,因此街頭不乏高質素表演者,他們以此為生。Ken對表演者與觀眾間的互動感到著迷,也對街頭表演作為職業感到好奇。

Johnathan Walker是Ken在英國認識的街頭表演者, 駕車在全英國街頭彈結他和演唱。Johnathan能全職做街頭藝人讓Ken感到頗意外,「本以為Johnathan有其他正職,但他告訴我,他是全職街頭藝人,每天表演八小時,每星期大約表演四至五天,他甚至需要僱用會計師助他處理街頭表演的財務。」Johnathan以街頭表演作職業對Ken是一個思想衝擊。

Ken喜歡與觀眾直接交流,街頭表演的一大挑戰是觀眾的直接反應,沒有門票,沒有座位設限,表演不對勁可以隨時離開。Ken於是嘗試在街頭賣藝,玩他喜歡的音樂,他花了一年時間籌備,由選歌、添置器材、計劃表演流程至練習,設計了一個四十五分鐘表演清單。第一次表演,共唱九十分鐘,收到約二十五英鎊,已相等於在快餐店工作一天的薪水,隨着練習和表演越來越成熟,他得到更多掌聲和收入。往後在英國的日子,他繼續表演,收入已足夠支持生活開支。

有一次,Ken因參加比賽而到伯明翰兩天,他準備在商場外的公共空間演唱,起初,一名職員友善地請他離開,因為空地即將要舉行活動。後來,職員帶他到市政府辦公室,協助他查看當天可以作街頭表演的公共空間,事情得到圓滿解決,更感受到當地人及地方政策對街頭表演者的尊重。在英國賣藝遇過好事壞事,幾次遇上麻煩都有當地警察出手化解。

二零一二年六月,Ken回到香港,開始尋找公共空間演唱,Ken因為連續數個周末在表演中途走到時代廣場避雨而偶然選了那裏作為恆常表演地點,這個有蓋空間的迴音效果也不錯,Ken笑說。時代廣場是私人擁有的公共空間,「其實這是矛盾的,作為私人空間管理者,時代廣場有責任管理業權空間內發生的事情;作為公共空間使用者,我們也有權利在此進行活動。」Ken說。正因如此,除觀眾、路人、附近商戶、樓上街坊、警察外,他最常與保安打交道。

Ken記起在回港初期,大眾和執法者對公共空間和街頭表演都不甚理解,有時候會遇上不禮貌對待,現在起碼大多數時候能與執法者客客氣氣地溝通。但礙於香港政府未有對街頭表演制定配套,Ken與一眾街頭表現者仍有機會被票控行乞,「好的街頭表演能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市民打賞是出於對表演者演出的肯定,跟對行乞者因為同情憐憫的施捨是兩碼子的事。」這令Ken最氣結。

使用公共空間最需要互相尊重,Ken曾經在另一地點表演,「一名夜班工作街坊走過來請我到其他地方表演,因為音樂聲使他無法入睡。」Ken欣然離開,這種良性直接溝通令公共空間的使用更順暢。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的一個周末,Ken與樂隊成員Kit在時代廣場表演,同場還有另一樂隊,他們沒有各自為政,而是約好一起合奏,變成有主音、結他、低音結他、鼓、電子琴的豐富表演。對音樂人來說,一起夾歌一起玩音樂絕對比各自表演來得有意思。合奏肯定比不同歌曲音符大力碰撞更悅耳。這個晚上,有管理員、有警察、有樂隊、有觀眾、有不露面的投訴人;有被要求關上接受金錢的結他袋、有查身份証、有點歌、有現場演唱、有大合唱,各人使用權責含糊的私人擁有公共空間,暫時找到一個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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